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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教师合格证书》继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5-20    浏览次数:3855    【 】    【关闭

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13年4月公布了《北京市建设行业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核大纲(试行)》,新的培训教材也已陆续出台,为配合新修订的培训考核大纲及教材的有效实施,帮助建设行业岗位培训教师及时了解培训考核大纲及教材的内容和要求,进一步提高岗位培训师资的整体水平,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决定组织《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教师合格证书》的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师资库的教师;

  2、具备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任教条件的且经有关部门推荐申请加入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师资库的教师。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费用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7日(周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综合楼505室)。

  3、收费标准:180元(含资料费、场租费、课酬、午餐费)。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教师合格证书》原件及《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师资库继续教育报名表》一份(见附件1),并经本人签字。
  
  5、报名电话:85975003、85976421(兼传真)、手机:18610510216。  

  三、上课时间及地点

  1、上课时间:2013年5月28日9:00-15:30

  2、上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华晨培训学校(丰台区靛厂新村—千禧街休闲购物广场A座四层)(附件2:线路图)。

  四、其他

  1、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可记入继续教育8学时,并加盖继续教育专用章。请各位老师认真对待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期间中途不要退场,培训结束后现场发回《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教师合格证书》原件。

  2、持有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教师合格证书且有继续教育记录的人员才具备建设类岗位培训任教资格。

  3、市建设教育协会根据继续教育结果,重新整理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师资库,凡未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将从师资库中删除,且不具备建设类岗位培训任教资格。

  附件1:北京市建设类岗位培训教师合格证书继续教育报名表

  附件2:线路图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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