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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关于征集特聘专家的通知
来源:    作者: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发布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1758    【 】    【关闭

  京建教协〔2024〕15号
  

各有关单位、行业专家、教授: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服务政府,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专家智库的作用,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拟向各有关单位征集特聘专家并颁发聘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
  各住建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培训机构中从事住建行业教育培训、技术、管理等层面相关人员。
  二、职责
  (一)坚持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方针,促进住建行业从业人员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积极参与政府委托协会承办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参与协会拟承接的其他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申报;
  (三)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团标编审和推广、技术咨询、专业授课、行业优秀人才评选、交流及宣传等活动;
  (四)积极参与协会其他分支机构的建立和管理。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和职业素养高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行为记录;
  2.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有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工程建设技术发展方向,从事住建行业相关工作10年以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专业条件(至少满足以下一项条件)
  1.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专业应为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别技术职称);
  2.一级资质(含)以上施工企业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等技术部门负责人;
  3.综合资质或专业甲级资质设计、造价、监理企业总工程师(含)以上职务;
  4.一级资质物业企业项目经理(含)以上职务;
  5.参与过国家、行业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工法(省、部级)等编制。
  四、申报方式
  申请人扫描二维码填写《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特聘专家申请表》。

码填写

  五、审核评定
  (一)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将对申报人员所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二)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坚持择优选入原则,确保公平公正。申报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若违反要求和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三)对申报通过的专家人选,由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统一发放聘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丽欣、李志
  联系电话:010-85975003、010-85982711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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