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教协〔2024〕 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复核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3〕262号)等文件精神,为使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总结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教育网络平台本着实用、方便的原则,更新并提供相关专业继续教育实用课程。学员在线学习的学时证明,可作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的凭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培训对象 已取得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建筑架子工(P、S)、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T、S、W)、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T、S、W)、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建筑电工)且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 友情提示:已取得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且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于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复核手续。如2024年6月30日到期的,应于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延期复核。 二、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流程详见北京市建筑施工安全教育网络平台(www.bjaqy.com) 三、收费标准 320元/岗位/人 四、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85976421 缴费咨询:85963865 技术咨询:85968926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2024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