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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发布时间:2024-03-11    浏览次数:275    【 】    【关闭

  京建教协〔2024〕 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3〕190号)文件精神,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采取必修和选修相结合的形式,必修课须参加北京市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公益培训平台学习;选修课可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等单位组织的面授或网络培训、学术会议、学术报告、专业论坛等活动;也可参加企业自行组织的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
  为更新、补充、拓展造价工程师的知识和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本着实用、方便的原则,提供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用课程,学员在线学习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可作为完成选修课继续教育情况的凭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1、已取得《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逾期申请初始注册人员;
  2、已取得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
  二、网络继续教育缴费、学习流程
  1、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www.bjjzs.net,页面打开后点击二级造价师模块,在屏幕右边学员登录栏目中,输入本人的二级造价师注册证书编号、身份证件号及验证码进行登录。(注:如二级造价师从未在继续教育网站学习过,请点击无法登录,按系统提示添加个人信息,保存成功后返回首页即可登录)。
  2、成功登录后,核实自己的注册证书信息,点击左侧缴纳学费模块,(一)在需要学习的专业课程前“□”中划“√”;(二)认真填写正确的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及常用邮箱;(三)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费(注:请在个人浏览器设置中关闭“屏蔽弹出窗口”功能)。
  3、缴费成功后,点击网络课堂即可听课学习(电子发票于缴费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发到常用邮箱)。
  4、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请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学习。
  三、收费标准
  1、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延续注册有效期为4年,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应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收费标准为180元/15选修学时/每年。注册两个专业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可重复计算。
  2、注销注册或注册证书失效后重新申请初始注册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自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起算,近4年继续教育学时应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收费标准为180元/15选修学时/每年。
  3、自职业资格证书批准之日起至重新申请初始注册之日止不足4年的,应提供每满1个年度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其中必修课15学时,选修课15学时),收费标准为180元/15选修学时。
  4、职业资格证书自批准之日起18个月后,首次申请初始注册的北京市二级造价工程师,应提供自申请注册之日起算,近1年不少于3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其中必修课15学时,选修课15学时),收费标准为180元/15选修学时。
  四、学习证明样式


  五、咨询电话
  1、平台咨询电话:010-85968926。
  2、缴费咨询电话:010-85963865。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2024年 3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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