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24年注册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发布时间:2024-01-10    浏览次数:2008    【 】    【关闭

  京建教协〔2024〕0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7号)、《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建市监函[2006]62号)、《关于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监函[2015]202号)文件精神,为使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时掌握与工程监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熟悉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了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适时更新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以适应开展工程监理业务和工程监理事业发展的需要,我会继续本着实用、方便的原则,提供并更新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实用课程,学员在线学习的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样式见附件1),可作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的凭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1.注册有效期满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2.注册有效期内需进行增项注册或变更注册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逾期三年未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
  4.对专业课程有学习需求的相关人员。
  二、继续教育缴费、学习流程
  1.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www.bjjzs.net,页面打开后点击监理工程师模块,在屏幕右边学员登录栏目中,输入本人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编号、身份证件号及验证码进行登录(注:如监理工程师从未在继续教育网站学习过,请点击无法登录,按系统提示添加个人信息,保存成功后返回首页即可登录) 。
  2.成功登录后,核实自己的注册证书信息,点击左侧缴纳学费模块,(一)在需要学习的专业课程前“□”中划“√”;(二)认真填写正确的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及常用邮箱;(三)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费(注:请在个人浏览器设置中关闭“屏蔽弹出窗口”功能)。
  3.缴费成功后,点击网络课堂即可听课学习(电子发票于缴费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发到常用邮箱)。
  三、继续教育学时、收费标准
  注册监理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6学时(其中必修课48学时,选修课48学时),收费标准为10元/学时。
  四、咨询方式
  1.平台咨询电话:85968926
  2.缴费咨询电话:85963865
  
  附件1:《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甲15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南行50米路东,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院内) 邮政编码:100026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20822号
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