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要闻 > 政府要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丨关于开展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网络在线安全生产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6-16    浏览次数:808    【 】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新模式,破解外埠施工人员返京参加现场考试难的现实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决定在我市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网络在线安全生产考核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形式
  网络在线考核采用云考试+云监考的“无纸化+智能化”考核新模式,考生使用电脑+手机足不出户实现在家云考试,监考老师通过系统AI图像识别、低延时音视频技术及场景化应用等实现对考生分散考试的云监考,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时间安排
  在正常开展我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计算机辅助考核工作的基础上,拟于2023年7月份面向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开展网络在线安全生产考核试点工作。
  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现场计算机辅助考核”或“网络在线考核”方式进行报考。考生报考网络在线考核时,应同时符合报考条件和网络在线考核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考生报名:2023年6月19日至6月21日
  企业确认:2023年6月20日至6月25日
  准考证下载:2023年7月17日至7月28日
  模拟测试:2023年7月17日至7月26日
  正式考核:2023年7月28日
  三、模拟测试
  参加网络在线考核的考生本人,务必于2023年7月17日至7月26日(每日10:00至22:00)按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参加模拟测试。逾期未按要求参加模拟测试或不满足网络在线考核相关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核要求
  (一)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考核时间,提前半小时布置考核场地,并登录考核系统客户端进行设备调试。开考后按要求进行作答,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试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考核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信息管理系统公布考核结果。
  (二)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场纪律。在考核期间,考生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经考核机关确认后,给予其当次考核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三)由于考核场地的不确定性因素,导致考生因设备故障、系统更新、断电断网等问题考核无法正常进行的,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考核时间不做延长。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结合本期网络在线考核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视情对考核人员范围、在线考试计划进行调整。届时考生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员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考试计划报名。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网络在线安全生产考核相关要求.pdf
      附件2:北京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网络在线安全生产考核系统操作手册.pdf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甲15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南行50米路东,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院内) 邮政编码:100026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16020822号
微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