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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人社局丨召开专技类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工作会
来源:    作者:通州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3-02    浏览次数:626    【 】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细则(试行)》,规范我区培训市场秩序,有效解决群众反映集中的“专技类培训预付式消费退费难”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开展“通州区召开专技类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工作会”,注册在通州区并实际开展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的8家机构法人及运营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重点开展了政策宣讲,详细解读专技类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工作的政策背景、任务目标和执行标准,传达部署了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了政策施行的时间和培训机构落实监管要求的时限。各培训机构还按要求进行了备案工作,填报了包括培训机构名称、住所(包括注册地和全部经营地的住所地址)以及线上培训网络平台、线下培训场所(自有或者租赁及租期)等培训服务信息。
  《监管细则》对退费情况做了具体约束。其中,学员自签订合同并完成付费之日起7日内没有参加培训的,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要求培训机构退费,培训机构应当自学员要求退费之日起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全额退费。培训机构要将预收资金全部纳入资金存管,自主选择一家北京辖区内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作为存管银行。支取存管资金时,要与培训服务进度相匹配,存管银行根据培训机构提交的培训服务完成情况和相应的资金支取需求,经学员确认同意支取后,于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如果学员不同意支取,存管银行不得拨付资金。
  下一步,通州区人力社保局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专技类培训机构单用途预付卡预收资金监管工作,持续推行合同示范文本,逐步构建“备案监管-资金监管-合同监管-信用监管”的全方位监管体系,同时联合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防范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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