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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京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培训全过程监督工作细则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5    浏览次数:1783    【 】    【关闭

指标

分项

认定行为描述

评价标准



一、备案管理

1.年度培训备案与承诺

每年培训工作开展前,培训机构应对相关培训场地、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检查,确保按时将当年特种作业培训工作的详细计划报送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并承诺依法规范开展相关培训工作,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未按时报送当年特种作业培训工作的详细计划的或未对依法规范开展相关培训工作的进行承诺的扣1-2分;

报送材料存在虚假内容的,视情节严重扣5-10分;

未报送相关材料的,当年综合评价总分为0分。



2.培训办班备案

所有培训应在开班前3个工作日,培训机构应将办班备案表发至教育协会备案;

未在规定时限内备案的,出现一次扣2分;



培训办班备案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

实际培训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的,出现一次扣1分;



培训地点、培训时间等信息调整,须提前1天上报教育协会。

培训地点、培训时间等信息调整未提前1天上报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二、培训过程管理

3.理论培训

确保学员按规定完成的特种作业所有培训学习,合理安排学员培训时间,特种作业考试现场审核日期前完成培训所有课程学习。

发现未按规定参加培训学习、或未按时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学习的学员参加特种作业考试的,每出现一个学员扣5分;



特种作业考试现场审核日期前未完成相关学员理论培训课程培训的,出现一个学员扣0.1分;



培训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远程视频监控工作,遇到问题及时与教育协会沟通,采取应急措施记录、留存培训影像资料,并保证三天内网络系统恢复正常运转;

培训开班后,网络系统出现异常,未能采取应急措施记录、留存培训影像资料的出现一次扣1分;

三天仍未解决的,出现一次扣1分;



保证理论培训监控频次,每期培训班每天保证上、下午均有培训影像资料并做好视频监控记录;

每期培训班视频监控记录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出现一次扣1分;



培训单位应保证学员出勤不低于80%。

通过监控学员出勤率达到80%的不扣分,未达到80%每出现一次按照以下规则扣分:
79%-70%的扣1-3分;
69%-60%的扣3-5分;
59%及以下的扣5-10分。



4.多媒体课件

鼓励各工种采用传统与现代教学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开发相应工种多媒体教学课件辅助教学。

采用多媒体教学课件辅助教学的,每个工种加1分,5分封顶。



5.实操培训

培训单位应与实操培训承办单位签订协议书;

未与实操培训承办单位签订协议书的扣5分;



培训单位确认实操培训承办单位提供的相关设备、设施具有检验检测资格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合格报告且报告在有效期,并留存复印件;

未查验并留存实操培训承办单位出具的具有检验检测资格单位出具的安全检测合格报告或报告超过有效期的扣10分;



培训单位确认实操培训承办单位当期安全检查合格报告并留存复印件后方可开展培训;

培训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未查验并留存实操培训承办单位当期安全检查合格报告的出现一次扣5分;



实训中应使用方便相应工种教学的设备模型、零部件实物、教学示范器具等;

培训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实训中未使用相应工种的设备模型、零部件实物、教学示范器具等,每项扣2分;



实训中应使用方便相应工种教学的设备结构、工作机构、零部件、安全装置等内部结构及工作原理的教学图示、影像资料;

培训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实训中未使用相应工种的设备结构、工作机构、零部件、安全装置等内部结构及工作原理的教学图示、影像资料的,每项扣2分;



实训中应使用方便相应工种教学的故障识别判断、零部件判废、紧急情况处置的教学图示、影像资料;

培训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实训中未使用相应工种的故障识别判断、零部件判废、紧急情况处置的教学图示、影像资料的,每项扣2分;



实训中应使用方便教学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应利用模拟人进行触电急救操作教学;

培训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实训中未使用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防护用品的扣2分;实训、实操考核中未利用模拟人进行触电急救操作的,扣2分;



塔司实操培训应配备安全员(并在实操培训备案表中备案);

培训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塔司实操培训未配备安全员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



实操培训前应由安全员向学员进行安全责任告知,并由安全员及学员在《安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

培训过程中发现培训机构实操培训前安全员未向学员进行安全责任告知,且无安全员、学员签字确认的《安全告知书》,每出现一次扣5分。



6.教材管理

应使用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培训考核大纲的专业教材。

未使用符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的培训考核大纲专业教材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7.教学质量

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培训考试大纲教学,原则上不低于考试大纲规定的课时要求。

消减教学内容和课时的出现一次扣5分。



8.制度建设

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培训档案管理制度、实操培训设备管理制度、投诉及处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特种作业人员实操现场流程、及人社局办学许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管理制度缺少任一项扣2分。



9.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资料包括:①培训报名表、②培训办班备案表、③学员考勤册、④各专业课程授课教案、⑤培训工作日志、⑥教师档案、⑦培训班小结、⑧考试成绩汇总表、⑨证书发放情况表、⑩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年度培训、监控、考试等情况汇总)等;存档资料应做到分类装订规范,专柜存放,查找方便。存档资料应做到分类装订规范,专柜存放,查找方便。

培训档案资料缺少任一项的扣5分;

装订不规范、查找不方便的每项扣1分。



10.师资选聘

特种作业培训教师应符合技术工人培训相关专业任职资格条件并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加强师资力量梯队建设,注重选拔培养优秀年轻教师队伍。

培训教师不符合技术工人培训相关任职资格条件的或未经过相关专业培训的,出现一次扣5分。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当年培训工作中引进培养50岁以下教师的,新增一名加2分,10分封顶。



三、考核过程管理

11.考试报名

培训单位应认真审核学员的报考资格(重点审核学员体检报告等报名资料及身体实际残疾情况);

考试报名审核发现虚假报名材料,每发现一例扣1分;

发现体检不合格或肢体残疾情况的,出现一人次扣5分;

按规定办理报名手续,汇总报名信息,保证所有报名学员资料的完整性;

考试报名审核发现实际报名人数和提交报名学员资料数量、信息等不一致的,每发现一例扣1分,5分封顶;



报名资料应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准确。

培训机构出现一次本机构考生信息录入错误的扣0.5分。



12.年考试合格率

年考试合格率不低于全市当年平均合格率。

根据当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的特种作业考试平均合格率(合格率以考试报名人数作为计算依据)确定:
高于当年平均合格率的不扣分;
低于当年平均合格率10%(含)扣2分;
低于当年平均合格率10%-20%(含)扣5分;
低于当年平均合格率20%以上扣8分。



四、诚信办学

13.诚实守信

要坚持诚信办学,无不实宣传信息。

宣传信息不实,每发现一次扣2分。



14.投诉举报

要在明显位置设置投诉箱或意见簿、公示监督举报电话;

未设置投诉箱或意见簿、未公示监督举报电话扣1分;



15.投诉举报

有投诉情况发生应及时整改与消除影响。

被投诉有违反细则规定行为,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每次扣1分;
有投诉情况未作及时整改与消除影响的扣1分。



16.收费情况

应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并在明显位置进行公示;

收费项目和标准未公示的扣1分;



按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

未按公示标准收费的,出现一次扣1分;



使用财政主管部门印制的统一票据。

未使用规范票据的出现一次扣1分。



说明:本评价细则设基础分100分,单项扣分不封顶,记分周期从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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