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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人职业技能考务工作管理规程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18    浏览次数:5245    【 】    【关闭

  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人职业技能考核工作,提高考务管理水平,保障考核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北京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程。

  一、 提交考试计划

  各培训考核机构于每月月底前向教育协会考核办公室上报下月考试计划。

  二、 按时在考务系统开通月考试计划

  根据各培训考核机构提交的建筑工人职业考核申请报告,考核办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中,开通相应工种和等级的月考试计划,培训考核机构需按考试时间做好考试准备工作。

  三、 培训考核机构报名初审并上传信息

  培训考核机构须严格按报考条件、报考材料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培训考核机构登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将考生信息上传到考务管理系统。

  四、 考试审核

  (一) 复审培训考核机构提交的材料

  考核办按照审查标准和要求,对培训考核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培训考核机构负责学员报名材料存档备查。

  (二)考试收费

  教育协会财务室按标准向培训考核机构收取培训服务费,并开具正式发票。

  (三) 网上确认审核结果

  财务室收费后在网上确认审核结果。

  五、 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实行闭卷机读卡答题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一) 考前资料准备

  1、 试卷准备

  考核办根据建设行业职业标准和培训考核大纲及本市工作实际,建立北京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大纲和试卷库,考前从试卷库中抽取理论知识试卷和实操考核试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使用。

  2、 考场安排

  考核办根据考试计划安排考场,放准考证号。

  3、 发放准考证

  培训考核机构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务与证书管理系统”下载并打印考生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 印刷、折卷、封装

  考前印刷试卷,每个工种将试卷顺序折好,按照考场要求的试卷数量将试卷装在试卷袋内,用封条将试卷袋封装,盖考务章,按考点打捆。

  5、 打印阵列

  按考试工种、考试场次、考试地点分别打印考场阵列,单独装订,与各考试地点试卷一起保管。

  6、 导出桌标、门标

  根据考场安排,由考核办导出桌标、门标后,发给各培训考核机构。培训考核机构按要求提前布置考场,粘贴桌标、门标、考场安排和考场示意图等。

  7、 准备试卷袋标识

  从考务管理系统导出试卷袋标识并打印,粘贴在试卷袋正下方。完成印制考试情况记录单和试卷封装材料等工作。

  8、 安排监考巡考人员

  培训考核机构提前安排符合要求的监考人员进行监考,考核办安排专人负责考试巡视工作。

  (二) 组织考试

  1、 领取试卷

  考试当天早上各培训考核机构按规定时间到教育协会考核办领取试卷,认真核对工种类别及试卷数量,在《试卷领取单》上双方签字确认,由专人、专车在规定时间内安全押运试卷到考试地点。

  2、 考前布置会并发放试卷

  (1) 各培训考核机构设考务管理组,具体负责本培训考核机构的考场布置、考场秩序维护、监考人员的培训、考场安全、试卷安全、车辆引导、考场保洁、突发事件的解决和处理等工作。考务管理组负责人由培训考核机构指定或选派。

  (2) 发放试卷:考前半小时召开考务会,强调监考要求,分发考试试卷,各考场的监考人员核对试卷数量,并在考场监控探头下拆、封试卷。

  3、 监考员与巡考员

  (1) 监考员

  理论考场内至少有2名监考人员,一名主监考、一名副监考,监考人员应提前进入考场,履行监考职责,如实、完整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负责回收试卷,清点无误后按规定进行封装。

  (2) 巡考员

  巡考人员到各考场巡视现场考试情况,抽查考生信息填涂是否有误。检查考试过程中是否有替考、作弊等违规行为,检查监考人员是否履行监考职责。保管好备用卷,做好未带身份证学员考试等特殊情况的处理。

  4、封装及交还试卷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当场清点试卷,填好考场记录单,将核准无误的试卷、机读卡装入试卷袋,送达考点考务办公室。由专人复核,检查试卷数是否齐全、页码是否有序、试卷是否同向、有无折叠、错位,数量与考场记录单是否一致。监考人员将试卷、机读卡按要求进行封装。当天考试结束后,由专人专车在规定时间内押运试卷、考场记录单及密封的机读卡一并交回教育协会保密室封存。

  5、阅卷、核分、上传成绩

  (1)阅卷前,查看试卷类别、科目、考场号、试卷份数,核对无误后方可拆封试卷。

  (2)理论考试采用机读卡阅卷,机读后核对考场记录,核对无误后将机读成绩粘贴在成绩模板上。

  (3)核分过程中,杜绝漏项、错填、篡改现象。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分工作,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专人将成绩上传到考务系统。

  六、实操考核

  实操考核由培训考核机构组织。实操考核采取实际操作或仿真模拟操作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1、实际操作考核

  (1)实操考核应配有不少于3名(含)考评员,由考评组长召开考前会,统一标准、提出要求。提前进入考场,检查实操设备、工机具、耗材等准备情况。培训考核机构配备1名工作人员协助考评员工作。

  (2)考评员在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场,佩戴考评员证卡。考评员应严格按照操作技能试卷规定的考核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现场考核评分,独立完成考核、评分任务,对考评结果负责,如实填写考评记录并签字。培训考核机构应对考试过程进行视频监控。

  2、安排专人现场抽查

  教育协会安排专人现场抽查,并填报《北京市建筑工人实操考核情况检查记录》。

  3、视频监控

  教育协会对考试现场进行远程视频监控,视频及截图等资料保存留档。对考试过程中的问题及违规现象将及时通告培训考核机构。

  4、上传实操成绩

  实际操作考核完成后,由培训考核机构将实操成绩报考核办,考核办将合格人员名单报协会主管领导审批后上传。

  七、成绩确定

  考核办将理论考试成绩与实操考核成绩汇总后,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经协会主管领导核准后报注册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并将合格人员名单在考务系统和教育协会网站进行公布。同时,将合格人员名册转入制证部门制证。

  八、成绩复核

  成绩发布后,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培训考核机构向考核办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复核工作人员要做到实事求实,公平公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考生对复查成绩有争议的由专家委员会裁定。

  九、档案管理

  考核办按规定对理论知识试卷和实操考核评分表等资料保存6个月,其它材料由培训考核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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