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训机构: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建设类培训机构综合办学水平评估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1】271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北京市建设类培训机构日常综合评价工作,使培训机构依法、诚信、规范办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建设行业培训机构健康发展,对现行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现将《北京市建设类培训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附件:
1、北京市建设类培训机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2、2015年北京市建设类培训机构综合评价细则(试行)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