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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教育协会党支部组织召开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31    浏览次数:2650    【 】    【关闭
       根据2014年工作计划安排,市建设教育协会党支部于2014年12月30日下午召开了入党积极分子学习会。协会入党积极分子及部分党员共11人参加了学习。
  学习会由党支部组织委员张雁丽主持。会前为大家发放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要求党员加强自学。会上,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内容。重点解读了“如何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制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接下来,向入党积极分子明确了培养人,每名入党积极分子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讲解了从提出申请入党到最后发展成为新党员的相关条件与程序;讲述了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如何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怎样写思想汇报,以及写思想汇报的基本格式。明确了每个入党积极分子要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观念,提高政治思想觉悟的有效途径。

  会上,入党积极分子踊跃发言,畅谈学习体会。预备党员董国俊带头发言,入党积极分子纷纷表态,要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深入学习党章,向身边的优秀党员学习,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上要钻研业务、提高技能、相互团结、踏实肯干、争创佳绩;生活上要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多做好事、不怕吃亏,从点滴做起,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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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党支部副书记史爱武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她首先强调了社会组织是推进法制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具有同普通群众距离比较近、成员同质性比较高、联系面比较广、机制比较灵活等特点,具有深入基层群众、介于政府与社会之间、了解传递社会信息渠道多等优势,具有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充当社会成员情绪舒缓平台、利益协商平台、应急处置平台以及联系政府与社会的“中介”“桥梁”和社会矛盾化解的“传声筒”“缓冲带”,对化解社会矛盾、推进社会治理可以发挥政府所起不到、不好起、起不好的作用。这些作用,对法制社会建设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通过学习大家要深刻认识社会组织在推进法制社会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也要对在教育协会工作增强信心。要认真学习四中全会报告,为努力做好教育协会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其次,她要求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一要好好学习,积极进取。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政治,学党章,牢记党员的八项义务,加强党性锻炼;学法律,学法规,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社会诱惑很多,要学会保护好自己;学业务,学技能,精益求精做好本职工作。二要好好做人,诚实守信。自觉用“八荣八耻”规范道德行为,清清白白做人,无论是日常工作生活,还是社会交往,都应该心存荣辱之念,在为协会做贡献的过程中,体验光荣、领悟崇高,始终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有用之人。三要好好做事,增长才干。踏踏实实做事,要时刻把“德”放在做人、做事的首位,重品行、作表率,自觉维护协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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