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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相关人员组织考试并颁发《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21    浏览次数:3449    【 】    【关闭

  京建教协〔2012〕03号

  各有关单位:

  经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同意,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自2012年3月1日开始,针对2007年至2011年取得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人员,通过《岗位实务知识》考试,对合格人员颁发市住建委《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书》。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已取得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且符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相关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

  各岗位考试内容(岗位实务知识)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上公布的考试大纲,资料员考试大纲可登录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网(www.bjjs.gov.cn/jyxh)下载。

  三、各岗位考试报名注意事项及报名表等见附件。

  附件1、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附件2、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表

  附件3、报盘汇总表电子版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附件1


 

考 试 报 名 注 意 事 项

一、申请参加考试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2007-2011年取得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全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二)具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考试报名条件:

1、在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事专业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符合相关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3、具有中等职业教育(高中)及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

二、岗位类别:

1、施工员(包括:土建、水暖、电气、市政、装饰专业岗位);

2、质检员(包括:土建、水暖、电气、市政、装饰专业岗位);

3、监理员(包括:土建、水暖、电气、给排水、道桥专业岗位);

4、材料员;

5、试验员;

6、资料员。

三、报名材料:

1、《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表》一份,并加盖本人工作单位公章;

2、学历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全国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版一寸彩照4张(照片后面写名字);

4、考务费:40元。(注:试验员须另交实操费80元)

四、集体报名受理单位: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院内小楼102室

联系电话:85967027、85967025 监督投诉电话:85967026

联系人:李老师、孔老师、吴老师

个人报名受理地址: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8号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院内小楼102室

联系电话:85988003

五、第一期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3月20日(不含周六、日)

第一期考试时间:2012年4月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3月30日——3月31日

六、以后每期报名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甲15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南行50米路东,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院内) 邮政编码:1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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