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教协〔2026〕0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京建教协〔2020〕26号)等文件精神,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将开展预算员(包括:土建预算员、水暖预算员、电气预算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由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预算员)岗位培训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流程
(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向培训机构提出申请,按要求进行相关专业继续教育学习;
(二)培训机构应按有关规定督促、落实继续教育学习;
(三)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电子证书自动更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证明》(见附件1),可登录“北京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证书信息平台”(www.bjjsjylm.net)查询下载。
三、继续教育相关安排
(一)形式:网络
(二)内容:1.北京市相关计价及配套定额;2.近三年有关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文件;3.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内容;4.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保险规定,特别是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5.工程合同价款的管理/结算、决算管理的部分内容;6.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
(三)课时:必修(24学时)、选修(24学时)
(四)时间:即日起--2026年12月31日
(五)收费:280元/人
四、 联系方式
010-85976421
010-85982711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2026年1月1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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