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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发布时间:2022-12-29    浏览次数:1578    【 】    【关闭

京建教协〔2022〕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7〕30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企业人才培养和管理的需求,促进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提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本着知识更新、学以致用的原则,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将组织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201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由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岗位培训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继续教育流程
      (一)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向培训机构提出申请,根据学习要求进行相关专业继续教育学习。
      (二)培训机构应按有关规定督促、落实继续教育工作。
      (三)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人员,经审核通过后,电子证书自动更新。继续教育证明(见附件1),可登录“北京建设类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考核与证书信息平台”(http://www.bjjsjylm.net/Index.aspx)查询下载。
       三、继续教育相关安排
      (一)形式:线上
      (二)内容:
       1.房屋建筑例行安全检查和维修(建筑防水部分)
       2.房屋使用安全政策法规知识更新
       3.电梯设备使用与管理
      (三)课时:8学时
      (四)时间:即日起-2023年3月31日
       四、联系方式
       010-85976421 010-85962370 010-85982711



北京市建设教育协会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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