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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26    浏览次数:3790    【 】    【关闭

有关单位及造价工程师: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部令)、《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7〕025号)和《关于北京市开展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0〕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1、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超过一年,但少于一个注册有效期的申请注册人员;

  3、申请初始注册获得批准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当年应参加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学时计入当年必修课学时。

  二、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培训方式及内容

  继续教育工作采取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时间为一天,计8学时。

  学习内容:

  1、造价工程师执业道德及有关执业案例;

  2、造价工程师相关政策法规;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方法。

  三、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培训时间及地点

  学习时间:11月27日

  报名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综合楼506室

  学习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水碓子东路15号  北京城市建设学校三层小红楼103、105室

  收费标准:180元/人(含教材、文具、场地费等)

  四、有关事项

  报名时请填写《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一张(见附件2),交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5976421 (兼传真) 010-85975003

  邮箱:jyxh201206@163.com

  联系人:张萌、张榕珊

  附件1: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继续教育培训报名表  
  

                                                                                                     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地址:朝阳区水碓子东路甲15号(朝阳体育馆东门南行50米路东,北京城市建设学校院内) 邮政编码:1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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