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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6-11-24    浏览次数:1914    【 】    【关闭
                                                  
  
                                                              前 言
  
  规划性质:2006年到2010年的“十一五”时期,是首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在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教育发挥着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的重要作用。作为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既是市委、市政府优先发展首都教育的要求,同时也是各级政府依法履行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教育政策措施和编制教育年度计划的重要依据,更是全市教育系统未来五年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编制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
  
  规划期限:2006年-2010年
  
  第一部分 编制北京市“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背景
  
  一、“十五”期间取得的成就
  “十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教育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稳步推进素质教育,继续深化教育改革,按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要求,妥善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沉着应对各种挑战,全面完成“十五”规划制定的各项指标,首都教育进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之一。主要表现在:
  (一)普及水平不断提高,受教育机会逐步扩大。3-6岁儿童入园率保持在85%以上,义务教育普及率巩固在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达到98%。高考录取率稳定在7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3%,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
  (二)教育结构日趋优化,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中小学办学条件和水平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初见成效。普通高中规模不断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高等教育积极调整层次、类型及专业结构,规模稳步扩大,体系逐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民办教育在满足群众接受多样化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弱势人群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通过市级财政对远郊区县转移支付(5年共投入26亿元),城乡百所学校对口支援,特级教师送教下乡,开展农村教师培训等措施,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城乡教育差距逐步缩小。农村和城市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全面落实;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环境逐步得到改善;有就学能力的残疾儿童和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四)教育改革逐步深化,促进并保证了教育发展。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已经建立起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价制度,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完善。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逐渐提高。义务教育新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及教材在全市范围内实验,中小学心理健康、体育、美育、科技及安全、国防教育不断加强。职业学校努力适应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高等学校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教育地方法规和规章不断完善,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此外,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等改革进一步深化,为首都教育发展增添了活力。
  (五)教育功能不断拓展,贡献能力日益增强。 “十五”期间,共培养研究生12.6万人,普通本专科生42.8万人,成人本专科生47.3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39.9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9%以上。大学科技园和高校科技型企业呈现出勃勃生机,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渠道,有力推动了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和首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此外,在推动郊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与规划、参与政府决策等方面,高校作用明显增强。
  (六)国际合作日趋活跃,教育开放逐步扩大。目前,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合作项目达174个,5年累计招收留学生12万人次;共聘请外国专家和教师近1万人次。有1万多名外籍学生在我市中小学学习。与驻京国际教育机构、外国使馆合作进一步加强。通过举办国际教育博览会、在境外举办教育展等途径,搭建国际合作平台,北京教育的国际影响不断扩大。
  (七)各类培训广泛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继续推进。广泛开展学习型社区、学习型企业、学习型新村、学习型乡镇等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学习型区县建设。企业教育、农村教育和社区教育协调发展,成人教育网络初步形成。农民实用技术、农村劳动力转移等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各类非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成人教育培训年均达750万人次左右。
  (八)教育投入持续增加,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05年北京市地方教育经费总投入为283.93亿元,比2000年增长127.47%;财政性教育经费为211.88亿元,占GDP的3.11%。“十五”期间,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含教育费附加)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保持在17%左右。全市人均教育经费和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教育经费显著提高。全市中小学基本实现信息化。教师学历水平和教学水平不断提高。各级各类学校基础设施、教学条件和校园环境不断改善。
  经过“十五”期间的持续发展,我市教育普及化任务基本完成,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首都教育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
  二、存在的基本矛盾和问题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都教育发展面临的基本矛盾,是国家、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对教育日益增长的多样化需求与教育服务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全面提升首都教育发展质量的任务仍然艰巨。主要表现在:
  一是发展不够协调,结构亟待优化,体系尚需完善。职业教育不够发达,农村教育相对薄弱,社会教育体系还不完善,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高校办学条件由于规模快速发展更加紧张,学校布局调整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素质教育亟需深化,教育质量需大力提高,保障体系亟待构建。招生考试等评价制度改革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学生课业负担过重还没有根本扭转,“应试教育”倾向仍一定程度存在,教育教学改革任重道远;学生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亟待加强;增强德育工作实效性,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任务很重。
  三是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相对滞后,教育发展活力相对不足。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办学体制等改革的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解决,需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体制;教育开放、合作与交流也有待扩大和深化。
  四是教育发展模式需要进一步调整,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有待加强。在培养紧缺人才、推进科技创新、提供社会服务等方面,教育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与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和经济社会对教育的需要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对国家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能力和贡献水平有待提高。
  三、首都教育面临的新形势
  当前,国际形势深刻变化,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内改革开放日益深化;与此同时,北京进入了筹备和举办2008年奥运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国际、国内和首都经济社会各方面的新发展给首都教育带来一系列机遇与挑战。
  (一)经济社会发展对首都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仅要把教育作为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使之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更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发展质量,统筹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还要为首都、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要求首都教育进一步完善体系,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不断提高市民素质。要充分发挥教育在促进社会公平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教育普及水平,不断推进首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切实维护教育安全和稳定,为首都安定团结做出新贡献。
  实施“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要求首都教育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人才支持、科技支撑和社会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随着首都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多样化、高质量教育的需求将更加强烈。
  中央对北京工作要求和新的城市功能定位,要求首都教育不仅要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发挥好示范和辐射作用,并为国家政治和文化建设、对外交往提供良好的服务。要求首都教育布局与城市人口聚集区、产业区相适应,并通过教育布局调整引导中心城区人口迁移,更好地适应和满足“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布局调整,
  (二)首都教育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首都经济的持续发展为教育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预计到2010年,北京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将比2000年翻一番,全市教育经费将会大幅度提高,为北京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证。
  围绕筹办、举办2008年奥运会,首都教育不仅要全力参与、服务、支持奥运,更要以迎接奥运为契机,提高育人质量,提升市民素质,提高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水平,从而全面带动首都教育的发展。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的实施,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提供了依据和空间保障,新的产业带、新城建设也将为教育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
  未来五年,基础教育阶段户籍学龄人口呈下降趋势,处于一个低水平稳定时期,为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等创造了条件。此外,经济社会领域各项重大改革的深入推进,对外开放的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教育的日益重视,都为“十一五”期间教育改革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首都教育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
  由于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愿望不断增长、流动人口子女数量不断增加等原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面临新的问题;职业教育扩大规模、突出特色、增强吸引力的任务较重;高等教育稳定规模、调整结构的难度较大;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社会生活多元化以及网络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将对传统学校管理产生深刻影响,特别是对师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提出了挑战;另外,随着教育合作国际化加快,国际教育吸引优秀学生以及国内教育发达省市制定的教育政策等也将对首都教育提出挑战。
  
  第二部分 “十一五”期间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力实施首都教育发展战略,把全面提升首都教育发展质量作为今后五年的中心任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办好每一所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进一步提高普及水平,着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快学习型城市建设,着力调整教育结构。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育体制,改进学校管理,提升教师素质,着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研究分析制约教育发展的深层次矛盾,着力破解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大力提高治教理校水平;加强教育与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大力提高教育的服务贡献能力,促进首都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科技支撑,为国家和首都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基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教育的需求,率先基本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内涵发展。教育发展既要保持适宜规模,更要注重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对教育的保障程度,巩固和提高教育普及水平。继续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形成更具活力的办学环境和学校制度。大力优化教育结构,促进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切实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坚持人才强教。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和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发挥首都高层次人才密集优势,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加快教育人才制度创新,为优秀人才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各级各类学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坚持资源统筹。大力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统筹协调不同隶属关系、行政区划、办学性质教育资源的新机制,整合集成中央和地方、城市和农村、学校和社会的各种教育资源,集中规划,综合利用,形成整体,形成服务首都、辐射全国的高水平教育体系。
  ——坚持开放创新。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在更高层次和更广泛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广泛吸纳国内外先进经验、技术和资源,提高办学水平。推进教育理论、制度创新,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使首都教育成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力量和先进典范。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首都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其标志为: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职业教育特色更加突出;高等教育质量进一步提高;城乡教育差距显著缩小;教育供给服务能力、人才支持能力、知识贡献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显著增强;初步构建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和体系,初步形成学习型城市。
  四、具体目标
  ——全市居民受教育程度继续提高。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左右,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超过12年。
  ——学前教育进一步普及。基本普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满足学前儿童入园需求。早期教育服务得到较大发展,幼儿监护人接受教育指导率达到90%以上。全市40-50%幼儿园达到一级标准。
  ——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显著缩小,义务教育入学率力争实现100%。学生综合素质、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示范高中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高中阶段教育入学率力争实现100%。
  ——农村教育得到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所有学校全部达标。完成对农村教师的全员培训,农村教师学历全部达标,素质明显提高。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万人次。
  ——职业教育和培训大力发展。中初级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培养取得突破,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本满足需求。职前培训率达到90%以上,从业人员在职培训参与率达到70%以上。
  ——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普及水平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0%左右。稳定普通高等教育规模,保持在70万人左右,普通高考录取率保持在70%左右。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及创新水平、社会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多种形式的高等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
  ——学习型城市初步形成。50%以上的企业、社区和其他组织成为学习型组织。社区教育、企业教育广泛开展,成人培训参与率达到50%。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初步形成全民学习教育制度;学习资源更加丰富,学习方式更趋灵活,学习制度更具弹性。
  ——教育投入得到切实保障。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到2010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本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以上。教育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增强。
  ——依法治教水平明显提高。地方教育立法取得新进展,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科学决策机制和教育行政监督机制更加健全。教育行政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政府、学校、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师生思想道德素质显著提高。学校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更加健全,校园及周边环境显著改善,各类影响稳定的矛盾和冲突得到有效化解,学校安全稳定局面得到持续巩固,和谐校园建设呈现新局面。
  
  第三部分 “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重点工作
  
  一、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基础教育
  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通过改善办学条件、实施课程改革、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信息技术应用等途径,缩小城乡、校际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
  (一)全面提高学前教育发展水平
  认真贯彻《幼儿园教育纲要》,加强早期教育研究和开发,形成具有首都特色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贯彻《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以社区为依托,建立起面向0—6岁儿童的早期教育服务网,逐步实施学龄前儿童0—6岁一体化教育。加强早期教育基地建设,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小区配套托幼园所建设和使用;扶持农村学前教育,将农村乡镇幼儿园全部纳入级类管理;规划建设好平原地区小城镇幼儿园,缩小城乡差别。多渠道解决本市低收入家庭和部分流动人口学龄前儿童入园问题,加强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加强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落实各级政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制定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引导性政策,探索本市区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策略和模式。建立和完善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检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和学校间的差距进行检测与分析,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实施初中建设工程和规范化小学建设工程,重点加强办学条件困难、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较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初中和小学建设。通过布局调整与资源重组、推广小班教学实验、加强干部教师培训与调配、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深化学校管理与教学改革、深化考试评价和招生制度改革等措施,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均衡发展,逐步缓解择校压力。
  全面实施“两免一补”。在农村地区和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杂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城乡统一实施“两免一补”的政策。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员自办学校。
  (三)深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
  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加强地方课程管理,形成具有首都特点的中小学课程结构和教材体系。开展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优秀课堂教学设计和教学实例评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全面育人的素质和水平。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制定全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对全体学生实施全面的质量监控与考核,并将结果作为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加强高中办学模式研究,鼓励进行多种形式的高中教育改革试验;改革高中阶段教育教学方式,加强选修课、综合实践课,提高学生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能力;加强普职融通,在普通高中增加职业技能学习内容,充分利用职业学校的教学资源,在职业学校建立100个普通高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全面提高高中教育质量。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保证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引导学生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确保学校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规范社会力量针对中小学生举办的各类补习班,为学生创造宽松、自主的学习空间。对学习困难学生给予更多帮助,努力使所有学生共同进步。加强学校、家庭、社区三结合教育,处理好实施素质教育和办有特色的关系,引导学校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四)推动信息技术在教学和管理中的有效应用
  建设现代化基础网络和数据系统,完善北京教育信息网,实现市、区县、学校三级网络的畅通连接。完善中小学教育资源平台和中小学数字图书馆,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个性化学习提供丰富教育资源。建立集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信息化手段为一体的远程教学体系,开展优秀课程资源共享,进行点对点的教学辅导和培训,推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完善管理信息平台,向全市中小学生发放学生IC卡并广泛开展应用,提高考试招生、学籍管理、人事管理、设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五)努力办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
  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专用设施设备配置。建设一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特殊教育中心,为残障人员提供更好地学习和康复环境。完善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满足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需求。
  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鼓励民族学校办出民族特色。在全市中小学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继续办好西藏中学、西藏高中班。高质量完成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任务,完善各种政策和保障措施,为西藏、新疆地区培养高层次少数民族人才。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
  紧紧围绕首都现代化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城乡居民对职业教育多样化的需求,着眼于培养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坚持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并举,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证书并重,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相衔接,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适应市场、灵活多样的办学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效益。
  (一)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大力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骨干示范学校建设;按照市场需求合理确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逐步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到2010年与本科大体相当;加强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的衔接与沟通,建立中高职相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逐步扩大中职毕业生升高职的比例;稳步扩大五年制高职试点。
  (二)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
  围绕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型农业的发展需要,面向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高级技能人才,进一步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农业技术等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现代流通、现代金融、旅游会展、信息咨询等服务业所需专业。打通学校不同隶属关系和办学体制界限,统筹安排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投入。建设与本市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相适应的10个示范专业、50个重点专业、50个市级重点实训基地和10个国家级重点实训基地。
  (三)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职业岗位为目标、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加大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加快实验室、实习基地、实训基地建设,重点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和职业适应性。探索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立和完善企业与行业参与、教学与实践紧密结合的培养模式,实行“定单式”培养;强化职业教育课程与职业资格标准的沟通和衔接,实施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探索建立职教课程的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方便求学者采用多种形式接受职业教育。扩大“双师型”教师比例,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
  (四)大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充分发挥中、高等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逐步提高职业培训在职业教育中所占比例。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在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转移人员、外地来京务工人员培训,为他们就业、再就业,转岗、晋升,自主创业提供教育服务。适应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和第三产业发展需要,积极开展职工培训,提高企业竞争力,每年培训职工50万人左右。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每年培养中级技术工人8万名左右,高级技工和技师5万名左右。
  (五)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从2006年起,市区(县)政府每年教育费附加要安排不低于30%的经费用于职业教育,支持市属重点职业学校、区县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教育中心以及农村劳动者培训,开展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以及资助贫困家庭学生。逐步提高生均综合经费定额标准,调整中等职业学校学费标准。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
  三、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充分发挥高校在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中的作用,继续深化教学改革,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培育创新人才,进一步明确高校定位,突出特色,提升实力,积极参与实施首都创新战略,推进高校与首都经济社会的融合。
  (一)统筹首都高等教育资源
  统筹规划在京中央院校和地方院校,统筹规划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建立符合首都实际的高等学校体系,形成层次清晰、定位明确、重点突出、互为补充的高等教育格局。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发挥高水平大学优势,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使其逐步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实现知识创新与科技创新的基地。加大对中央在京高校的服务力度,促进中央和地方高校协调发展。探索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共建的新机制,促进中央院校在面向全国服务的同时加大为首都服务的力度。每年市财政将继续支持中央在京院校共建项目。
  按照“稳定规模、调整结构、创新体制、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服务首都”的基本方针,明确各校定位。中央在京院校要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市属市管院校要进一步凝炼办学方向,稳定办学规模,突出办学特色,主要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重在提高办学水平。高职院校要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在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实用性人才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二)继续深化教学改革
  开展以课程、教材和教学内容为核心的教学改革。建设精品课程,开发精品教材。改进教学内容,加强文理渗透,充分吸收和反映科技和实践的最新成果。加强实践教学,合理制定实践教学方案,落实实验、实训、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环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积极推行学分制改革,推进高校之间学分互认、学科专业共建和教学资源共享。鼓励跨学科联合、产学研联合、国内外联合的培养模式,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积极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积极开展本硕连读、双学位、第二学位等工作。
  加强管理,从严治教,推动学校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监督评价制度和保障体系,到2008年,完成第一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对部分学校开始进行本科专业教学评估;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质量年报制度,及时将有关评估结果向社会发布,形成学校、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质量监督机制。
  (三)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
  在专业布点上,减少重复设置,提高规模效益,改变各校专业设置同构发展倾向。加快建设新专业、改造老专业,减少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明显不足的专业,创造条件设置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应用学科及其专业。加大专业建设支持力度,实施市属市管高校专业建设计划。重点建设首都经济、首都教育、城市建设与管理、文化发展、现代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新医药、都市农业等10个学科群、50个左右的重点学科。围绕首都积极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产业战略部署,今后五年,加快培养适应首都经济发展方向的软件、集成电路、信息网络、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人才,金融、文化创意产业、现代物流、旅游会展、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人才,使首都高等学校成为“首都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方面军。
  (四)推进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聚集首都高校人才智力优势,发挥其在知识创新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大源头创新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纲要(2006-2020年)》,制定高等学校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服务、充实、完善首都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组织高等学校参加北京重大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在关键领域解决北京重大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和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与企业联合共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推动高等学校融入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服务北京科技工作的新格局。实行教学和科研紧密结合,把科研成果吸收到教学中去,引导学生更多地参与科研实践,在产学研结合和自主创新的实践中加快高素质人才培养。大力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重点建设城市交通、现代制造、电子信息技术、新医药等7个技术转移中心、15个大学科技园和20个科技创新基地,搭建北京经济发展智力支撑平台;设立高等学校专利工作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的推广与转化,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支持发展学校科技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大力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强对国家、首都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服务,为首都现代化建设服务。
  (五)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加大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的指导工作力度,更新择业观念,推动多种形式就业。继续实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首都大学生基层志愿服务团”,积极鼓励、引导毕业生到一线就业、到基层就业、到艰苦岗位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鼓励毕业生开展自主创业,化解毕业生就业高峰压力。建立人才预测、高校招生就业信息发布制度,开展毕业生工作状况信息追踪,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现“人尽其才”。把就业工作作为学校办学的重要导向,以就业促教改,带动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首、全员育人,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整体规划学校德育工作,全面落实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行动计划(2005-2010年)》,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
  (一)抓住德育工作契机
  围绕2008年奥运会,在大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情系奥运,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主题,每年选择一个专题和重点内容作为突破口,让唱响国歌等10个文明习惯伴随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礼仪素养。
  围绕建国60周年及重大节日、纪念日,在大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爱北京、爱祖国、爱中国共产党、爱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落实中小学校新学年上好“爱国主义教育第一课”制度和每年9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制度。
  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优秀民族传统文化教育、法制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引导学生知荣明耻,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思想道德基础。
  (二)打牢德育工作基础
  实施德育骨干教师工程。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制定班主任工作规程,提升班主任专业化能力。做好德育骨干队伍培养、培训、选拔、提高工作,切实提高专职德育队伍的整体素质。实施“北京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计划”。总结推广德育课程教学改革成果,树立和宣传一批学科教学中实施德育的带头人,引导全体教师树立育人为本、德高为范的教育观。经过五年努力,培养十名左右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德育工作专家、百名左右市级德育带头人、千名左右德育工作骨干。
  实施德育资源建设工程。整合、开发、利用首都特有的地域资源、人文资源、科技资源和新闻媒体资源,建设全市德育信息资源库,为大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提供丰富资源。建设德育专家资源库,进一步完善行政与科研相结合,大学、科研机构与中小学校相结合的德育支撑体系;建设以服务学生为主体,集教育、指导、咨询、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德育服务网络,满足学生成长需求和自主教育需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网管理。建设3—5个全市学生德育实践活动场所;完成北京市新少年宫、北京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为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三)创新德育工作模式
  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家校社协作的德育工作体系。根据学生年龄特点,科学确定德育目标和内容。坚持贴近未成年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不断拓宽德育途径,创新德育工作方式。积极探索学校主导、家长和社区积极参与的新型德育协作体制,在原有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基础上,成立家长教师协会,探索学校与社区协作的新机制,鼓励教师进家庭、进社区,加强学校和家庭教育的有效衔接。
  建立学生思想道德和学校德育工作评价体系。建立并实施全市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状况监控和评估制度,建立区县德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把握学生现状,探索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努力构建适应学生思想道德需要的学校德育工作体系和科学评价体系。建立健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评估检查机制,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高校办学质量的重要指标,列入高校党建、教育教学评估及校级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任用标准之中。加强工读教育。
  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阳光心语行动;在中小学校建设学生心理咨询、指导室。2007年底前完成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工程,提高大学生人文素质、科学素质和心理素质。开设心理素质教育课程,建立心理素质教育和咨询专门机构,开展心理咨询,实施心理疾病预防和危机干预。
  五、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
  坚持公益性原则,以贴近和服务广大未成年人为宗旨,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为核心,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统筹规划、加强建设,使广大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校外活动中,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提高能力、健康成长。
  (一)充分发挥校外活动场所教育服务功能
  各级政府投资兴建的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少年之家以及面向公众开放的博物馆、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及其他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发挥各自优势,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组织策划和广泛开展经常性、大众化、参与面广、实践性强的校外活动。
  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少儿图书馆不得开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坚持常年开放,坚持节假日、寒暑假为未成年人服务,并结合学校课程设置,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怡情益智的文体、科技等活动。展览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及其他各类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也要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丰富学生校外生活。
  (二)促进校外教育与学校教育有机结合
  加大资源统筹力度,进一步整合区域资源,加强和改进社区教育、家庭教育,积极探索建立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合理分工、有效衔接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各级文化、文物、体育、园林、科委、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科协等部门,根据校外活动场所的不同功能和特点,统筹安排校外活动。中小学要把校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计划,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切实保证校外活动时间,在时间安排上可采取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做到平均每周有半天时间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要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联系,积极主动开展优质服务。要根据校外活动需要,及时调整活动内容,精心设计开发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的活动项目,积极探索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活动方式;要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发生意外事故。使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三)完善校外教育工作保障机制
  发挥市、区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职能,完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管理体制;完善北京校外教育协会功能,整合校外教育优势资源,搭建平台,形成合力;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和科协等群众团体,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校外教育。
  加大校外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落实社会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所需的补偿资金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保障校外教育的公益性。研究制定支持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儿童活动中心、博物馆、纪念馆开展普及性教育活动的优惠政策。根据财力情况,逐步加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的力度。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及各种捐助、捐赠。建立区县校外教育工作年报制度。定期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创新
  以改革为动力,更新教育观念,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激发办学活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开展多种形式试验,推动教育体系创新。
  (一)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推进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市、区(县)和乡镇(街道)之间,政府与学校、学校与社会和学校内部的关系,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协会、评估等行业自律性组织和中介机构,发挥其行业管理与行业自律作用。积极探索和运用政府指导、行政合同等间接管理、动态管理手段,创新教育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公开,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健全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强教育系统管理信息的互通和资源共享,扩大网上办公范围,为公众提供便利。
  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依法自主管理能力,建立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区别学校的不同层次和类型,进一步发挥教代会、职代会、教授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学校意识,改进工作方式;建设首都教育综合服务大厦,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对有关教育政策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宣传,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了解教育发展和学校办学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二)稳步推进办学体制改革
  落实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和优惠政策,充分保障民办学校合法权益和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依法自主自律办学、社会参与管理的学校治理机制,建立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激励表彰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和多样的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加快办园体制改革,推进部分企事业单位幼儿园办园社会化进程;规范体制改革试点学校;按照“民、独、优”原则,规范独立学院办学。
  加强民办学校管理,强化评估工作,建立社会评价制度,改进外部监管体制,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引导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不断提高民办教育管理水平和育人质量。整合民办教育资源,面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要,举办质量高、办学特色明显的民办教育机构。
  (三)推进招生考试评价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考试等评价手段对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小学、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办法,稳步推进初中入学办法改革,规范各类学校招生行为。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革考试内容和方法,加强对学生全面质量的考核与评估。继续实施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向社会提供全面的教学质量报告,切实保障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建立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性评价系统,开展学校和区域实验,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研究。
  积极探索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等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改革人才选拔方式,完善高考制度,实行多元评价、多次考试、多样化入学方式相结合的探索;拓宽高等职业教育招生渠道,加快培养首都郊区和急需行业紧缺人才,突出职业教育特点。
  (四)启动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建设
  充分发挥教育部支持我市开展教育现代化试验的政策优势,集成首都教育资源,在加强区域教育资源统筹,加强京津冀区域教育合作,建立首都高校协调发展机制,建设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建立灵活多样、富有弹性的学习制度等方面进行重点探索和突破,促进教育创新,加快首都教育现代化进程。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就教育现代化中的重大问题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进行改革试验,创造经验。
  七、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教育布局调整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按照适度超前、相对集中、集约土地、方便群众的原则,编制北京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启动教育布局结构调整行动计划,统一规划,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形成与人口变化、产业调整和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学校布局。
  (一)合理设置和配置中小学校
  结合首都空间布局、城市建设与改造、农村城镇化进程以及学龄人口变化趋势,重组、整合基础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在新建居民区、城市发展新区、郊区建设一批中小学校;通过联办、合作办学、举办分校等形式,引导城市中小学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和郊区、城市发展新区流动。在城市中心区,主要通过校舍置换、强弱联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合理设置学校;在郊区农村地区,适当发展寄宿制学校。
  实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市新建和改建中小学执行新颁布的《北京市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到2010年,现有学校在专用教室建设、教学实验设施设备、音体美器材和图书资料等主要项目上达到新颁标准。
  (二)统筹职业学校资源
  根据我市“三、二、一”产业发展格局,结合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生产、管理、服务一线人员的要求,按照适度超前、相对集中的原则,制定职业教育空间布局规划,统筹安排、合理配置职业教育资源,形成与城市建设、产业发展相协调的职业学校布局。要整合优化重组现有教育资源,形成支撑本市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若干个职业学校群。在自愿基础上,突破学校隶属关系和学校类别界限,通过资源整合、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促进职业教育资源向优势学校集中,提高学校规模效益。
  打破地区、部门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等方面局限,统筹、协调、促进高职学院、普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和成人中专等职业学校的资源整合。结合区域产业调整,每个区县集中举办1-2所职业学校,每个行业集中举办1所职业学校,将职业学校数量调整到100所左右。“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投资20亿元,用于加强职业教育学校校舍基本建设。高水平完成亦庄职教园区建设。
  (三)优化高等学校布局
  按照核定规模,因校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规划总量,盘活存量,对现有高校办学空间进行优化,严格控制中心城区新增教育建设项目。对于办学空间已经基本满足的学校不再进行新的校园建设;对于按照核定规模、办学条件不达标、又不可能易地新建的学校,主要是通过内部挖潜、原址扩大、调整合并、控制规模等途径来解决;对于一校多址的学校,原则上通过置换的方式集中办学。市属市管高校在合理确定规模前提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确定的“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布局,结合高等学校发展实际,按照标准、必需和可行相结合的原则,集约用地,节约用地,制订首都高校新的空间布局规划,逐步形成与首都空间布局相协调、产业结构相适应、区县功能相结合的首都高校空间布局。
  八、大力加强农村教育,推动首都新农村建设
  坚持城市支持和带动农村的方针,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加强农村教育,广泛开展农民培训,推动郊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加大农村教育支持力度
  通过政策导向、资金扶持、名校办分校等形式加大对农村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支持力度。到2008年,通过调整市级教育经费支出结构、提高教育费附加用于农村的比例、增加基本建设经费和农村科技经费、农民教育经费等方式,累计投入40亿元;“十一五”期间,新增教育经费70%投向农村,主要用于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和师资培训。引导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向郊区农村辐射,完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手拉手”对口支援活动;支持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学校到郊区新城、城镇地区举办20所分校。
  大力提升郊区农村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农民远程教育基地建设。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村成人教育办学网络,建设8个农民教育基地、50个示范性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500个示范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二)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
  免费培训乡镇以下农村中小学教师,提高农村教师水平。发挥城镇教师资源优势,建立城镇支援农村教育制度。发动高校对口支援远郊区县、建立100对“手拉手”学校、每年选派1000名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每年有不少于10000人次的农村教师接受培训或参加城乡工作交流。积极开展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支教活动,每年1000人。
  (三)大力开展郊区农民培训
  统筹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加强农科教结合,完善农民教育与培训网络,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高农民和农转非人员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实施农业实用技术推广项目培训,每年50万人次;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年10万人次以上;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文化生活教育和培训活动,每年100万人次。完善农民教育与培训保障机制,设立农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
  (四)建立高校对口支援机制
  充分利用高等学校人才、科技、知识等优势,组织、支持高等学校结合自身特点,与10个远郊区县开展对口支援与合作。主要任务是,提高当地义务教育水平、加强农民职业培训、高校青年教师到郊区县挂职锻炼、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通过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制订郊区“村村都有大学生”的“绿色通道”行动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为农村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特别要加强农村教师、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技能人才培养;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高等教育普及程度。
  九、全力开展奥运服务,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坚持奥运带动战略,发挥教育系统优势,开展奥运教育服务,提升首都教育各项工作水平,带动首都教育进一步对外开放,在参与过程中使服务奥运成为首都教育新的增长点。
  (一)实施北京市学校奥林匹克教育行动计划
  在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奥林匹克文化教育活动,普及奥林匹克运动知识,实现奥林匹克运动知识“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广泛传播“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引导学生了解奥运、热爱奥运、参与奥运、服务奥运。建设200所“北京2008奥林匹克教育示范学校”,200所“同心结”国际交流学校。推行“每天锻炼一小时”校园健身计划。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通过多种途径向全体市民开展文明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教育、奥林匹克运动文化知识教育,促进市民了解和尊重世界各国多元文化,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养,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针对奥运会对各类专门人才的迫切要求,加快培养外语人才及其他各类人才;实施高校外语专业语种主辅修方案,落实小语种招生计划;组织并支持全市各类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和人才培养特点,积极参加2008年奥运会的筹办活动;充分发挥首都高校在竞技和运动医学领域优势,形成一批包括检测、信息等方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研究成果。针对奥运“开幕式”、“闭幕式”等大型活动,以及其它日常组织服务的具体需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大型文体表演、相关专题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落实扩大教育对外开放行动计划
  大力吸引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京合作办学,提高办学水平。支持高等学校以项目为载体与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推进中小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为港澳台侨学生来京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建立与主要国际教育组织和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机制。积极筹办和承办高层次国际性教育会议。加大引智力度,对具有良好国际声誉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给予承认。
  积极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提高层次,扩大规模,到2010年达到8万人左右。设立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倡导设立外国留学生企业(社会团体)奖学金;加强对外汉语教学培训工作,发展特色优势专业教育,吸引境外优秀学生来京学习。规范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
  积极开拓教育国际市场。培养一批对外汉语教学师资。推广对外汉语教学精品教材、普通话测试标准。发展对外汉语远程教育,开展网上汉语教学和其他相关信息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到国外、境外办学。
  十、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城市
  树立新的教育观念和学习理念,统筹教育资源,搭建多元化学习平台,创建学习型组织,提高市民素质,创建学习型城市,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奠定良好基础。
  (一)建立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
  启动建设学习之都行动计划,大力倡导和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与沟通,广泛开展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形成社会化学习网络,构建较为完整、融通开放、高质量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重,全日制学习与业余学习互补,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家庭教育紧密结合,为市民提供充足优质的学习资源和学习场所;国民教育学校的学习资源和设施,创造条件向社会公众开放。
  (二)大力推进企业教育、社区教育
  鼓励企业建立、完善和创新现代企业教育制度,大力开展职工培训,开发人力资源,转变企业管理方式,开展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引导员工终生学习;整合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发挥各类教育机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教育管理和运行机制,大力开展社区教育,面向社区成员开展灵活多样的教育与培训。重视妇女教育、老年教育;加强外来人口教育。
  (三)建设远程教育平台
  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市民终身学习网络平台。发挥北京广播电视大学等机构作用,统筹资源,以网络教育平台、电视台教育频道、自学考试和图书电子阅读平台等为基础,构建资源丰富、服务良好的远程教育体系和教育公共资源网。加强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软件的开发、制作和应用。为社区居民学习创造条件,努力提高社区居民的教育水平,为构建学习型社会奠定基础。在农村地区,利用现有的学校信息技术资源,建设500个农民远程教育站点。
  (四)建立学习型城市建设保障机制
  建立全市学习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从制度、计划、载体和物质条件等方面给以保障,统筹协调,全面推进。
  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市民素质。制定创建学习型城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业、学习型乡镇的基本标准。每年评选一批先进典型。到2010年,50%以上的企业、社区和其他组织成为学习型组织。
  开展普通高等学校包括高职院校、专科学校、成人高校、高教自考之间学分互认的试点;探索教育与培训及工作经历之间的相互转化,在高中及以上阶段的学校实施弹性学习制度和灵活的学分累计制度,制定社会化的市民学习成果认证制度,使市民通过自主学习获取相应的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相互衔接沟通。制定相关政策,对有实践经验和工作经历人员接受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试行注册入学。
  
  第四部分 “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优化发展环境
  实施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是首都社会各界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教育,要用更大的精力关心支持教育,把首都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首都教育工作的新格局。新闻宣传部门要正面宣传首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成就,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求学观、成才观;发展改革部门在制订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时,要优先考虑教育事业发展;财政部门在安排年度财政预算时,要依法保证教育投入;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城市建设和制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学校布局、用地,保证学校基本建设;组织、人事部门要为教育工作选配德才兼备的干部并制定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政策;其他有关部门也要与教育行政部门通力协作,发挥各自职能,共同努力,为优先发展首都教育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体制环境和政策环境,形成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重视、关心、支持首都教育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加强对首都教育发展的统筹,充分发挥“北京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试验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研究解决首都教育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劳动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与人事部门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生就业工作。
  加强社会、学校、家庭相结合的教育机制,进一步完善校外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为保证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实现,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为首都教育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思想保证。
  二、坚持人才强教,提升师资水平
  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聘用合同制,积极探索学校岗位设置办法,稳步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探索教育职员制。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探索不同类别学校的薪酬分配制度,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规范中小学教师工资发放办法。完善教师教育培训体系。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建立优秀教师定期表彰奖励制度。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道德修养,率先垂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努力成为青少年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受到全社会尊敬的人。
  加强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校长任职资格标准,坚持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具有国际视野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领导干部队伍。改进领导干部培训制度。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民办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培养、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教学带头人和特级教师的选拔与培训力度,创造有利环境,使其发挥模范带头和辐射作用。按照与学校发展定位相结合,与学科发展方向相结合,与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形成合理学术团队和人才结构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市属市管高校 “人才强教”计划,到2010年,努力造就100名左右在国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力、居于国内同领域学术前列的学术带头人;培养10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教师,使其成为教育教学、学术研究、技术开发及学校管理的骨干力量;重点支持100个左右创新团队建设。
  到2010年,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学历水平显著提高:到2010年,全市幼儿园教师80%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小学教师85%达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初中教师80%达到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全部达到大学本科学历并有10%左右为研究生学历。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9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专业课的“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普通高校专任教师80%达到研究生学历。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使用效益
  完善和规范以政府财政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普通教育事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不断增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能力。
  探索符合首都实际的公共教育财政体制,建立市、区县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农村教育、义务教育,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完善高校拨款咨询委员会制度,改进生均经费和专项经费拨款办法,探索科学拨款机制;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建立并严格执行教育财务的预决算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健全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合理调整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全面加强和改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解决好困难学生助学贷款问题,完善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入园儿童经济困难家庭保育费减免制度。
  四、推进依法治教,提高管理水平
  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地方教育立法工作,加快《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北京市教育督导条例》、《终身教育条例》等地方法规的制定工作;适时修订《北京市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落实行政许可设定、实施和监督检查等配套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学校监管长效机制。
  积极推进依法治校。推动学校完善章程等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诚信办学。进一步完善教师申诉制度、受教育者申诉制度、教育行政复议、教育行政诉讼、教育行政赔偿等教育法律救济制度。
  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推进教育督导体制和机制建设,继续加强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情况、落实市委市政府教育决策任务情况的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以督导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的公报、通报、表彰等制度。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质量评估认证机制,建立学校办学信用监测和预警系统。逐步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包括社会评价在内的现代教育评价体系,发挥其保障和促进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作用。
  五、构建和谐校园,维护安全稳定
  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在促进首都教育事业发展、维护首都稳定中的重大意义,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师生安全重于泰山的方针,全面推进首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构建和谐校园,实施科技创安工程,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加强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快速反应机制,有效实施危机干预和危机控制,提高快速处置能力。以更好地服务学校、服务学生、服务科研为宗旨,继续稳步推进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认真解决广大师生员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畅通诉求渠道,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有效排查和调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切实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首都教育良好形象。
  六、发挥规划功能,完善实施机制
  强化规划引导功能。要高度重视规划在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制定重点专项规划,落实年度计划,实行年度计划报告制度。 “十一五”期间,首都教育重点制定并实施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以及奥运教育服务等专项规划。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本规划主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并实施好“十一五”教育规划;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十一五”发展规划。
  建立规划实施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把规划作为项目审批和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制定稳定高等教育规模相关政策,建立配套机制。核定市属市管院校发展规模,建立学校人员编制、经费拨付、基本建设、专业设置等与核定规模、核定层次和学校定位挂钩的制约与激励机制;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核定中央在京院校发展规模,保证首都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规划执行监测。完善规划决策体制和制度,提高规划的科学性。要根据实际情况,完善规划的调整机制。加强政府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市教委将对“十一五”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工作,发布年度监测报告。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鼓励公众有效参与规划的实施与监督。加强对教育规划的宣传,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教育规划及其实施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通过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牢固树立首都教育意识,加快实施首都教育战略,不断丰富首都教育内涵,共同促进首都教育发展,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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