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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行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1-13    浏览次数:1616    【 】    【关闭

京建科教〔2007183

各区、县建委,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建设行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人才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建设行业人才建设的需要编制完成的。该规划提出了今后五年我市建设人才工作面临的形势、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措施保证,是“十一五”时期我市建设行业人才工作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促进我市建设人才事业更好地发展。

附件:北京市建设行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〇〇七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

 

 

北京市建设行业

“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前言………………………………………………………………1

一、“十五”人才队伍建设状况…………………………………2

(一)“十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2

(二)“十五”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5

二、“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6

三、“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6

(一)指导思想………………………………………………6

(二)工作目标………………………………………………7

四、“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8

五、落实“十一五”人才规划的措施与保证…………………14

 

 

 

 

 

 

 

 

 

 

“十一五”时期,是北京市实施“新北京、新奥运”发展战略的关键时期,是北京建设行业在本世纪前20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实现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阶段。北京建设行业的不断发展对建设人才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为切实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保证行业人才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  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十六大和相关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

2.《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3.《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5.《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业发展规划》

6.《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人才规划》

7.《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教育发展规划》

二、规划范围

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规划时限

2006年至2010

一、“十五”人才队伍建设状况

“十五”期间,北京市建设行业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树立和落实科学的人才观,紧紧抓住人才市场配置、人才培养、使用机制和人才环境建设等重要环节,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力度,从提升队伍素质入手,提高行业在国内外市场的整体竞争力,较好地完成了人才队伍建设任务。

(一)“十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

“十五”期间建设行业人才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1.人才总量稳步增长

行业人才资源总量和相对占有量有所增长。在市区(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行业的人才总量实现了稳步增长,质量得到提升。目前,全市建设行业共有院士6名,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50多名;在岗职工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为118167人,占在岗职工总数的24.8%;拥有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分别占职工总数的2%8.1%12.1%,已形成具有较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2.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日趋完善

目前为建设行业服务的教育培训机构有40个,技能培训机构36个,鉴定机构19个,已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协调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网络,行业教育资源正在逐步得到整合并发挥作用,为开展建设人才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

3.人才培养工作成效明显

行业党政人才培训制度初步形成,党政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行政事业单位人才总体情况较好,呈现出人才队伍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特点。

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扩大,人才质量有所改善。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达8.1万(见表1,行业原关键岗位(现保留考核的岗位)考核发证人数为17.7万多人(见表2),参加过专业管理知识考核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达40万人次。专业技术人员中,各类执业注册人员15455人,其中注册监理工程师740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5150人,房地产估价师2125人,房地产经纪人780人(见表3)。此外,北京市现有一级项目经理6681人,二级项目经理10084人。通过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建筑一线生产操作人员培训工作进展显著。到2005年底,累计培训一线操作人员10万人次,颁发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人数为6.5万多人(见表4)。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表(单位:人)

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

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合计

9860

35981

35345

81186

 

2:原关键岗位(现保留考核的岗位)考核发证情况表(单位:人)

施工员

质检员

造价员

材料员

监理员

试验员

测量验线员

劳动力管理员

合计

73689

37128

39081

14403

3241

2195

3594

3920

177251

 

3:北京市建筑业执业注册人员及项目经理现状表(单位:人)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经纪人

合计

7400

5150

2125

780

15455

注:北京市现有一级项目经理6681人,二级项目经理10084

 

4:颁发北京市建筑业职业技能岗位证书人数(单位:人)

普工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建筑起重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合计

3913

26739

19475

9927

2516

185

2839

65594

 

建设行业人才队伍的发展,为本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十五”期间,北京建筑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发展态势,累计完成总产值7589.3亿元,比“九五”时期增长1.3倍,年均增长17.7%,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9.9%。累计完成增加值1312亿元,年均增长11.8%,比“九五”时期提高3.7%。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64.5亿元,年均增长达37.7%,效益状况显著好转。建筑业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行业人才队伍素质的提高成为完成首都建设任务、改善首都投资环境、推广总结和引进现代化施工技术的重要保证。

(二)“十五”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才总量仍显不足。从奥运工程和北京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复杂性及庞大的建设规模的需要来看,各门类人才总量和素质仍显不足。

2.人才结构不够合理。懂外语、通商务、懂技术和会管理的复合型海外经营人才、高素质的复合型项目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突出, 人才结构不尽合理的情况依然存在。

3.人才战略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对建设人才的能力建设还缺乏有效的手段、方法和具体措施,人才观念陈旧,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行业人才开发的规模和质量。

4.人才使用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开发力度不够,人才流动比较缓慢,干部队伍的“出口”问题有待解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不够健全。多头管理、重复培训、培训方法落后、培训质量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考试培训、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等环节之间的法规衔接有待进一步细化,管理格局有待理顺。尚存在重培训、考核、发证,轻监督管理,特别是轻市场诚信行为监督管理的现象。

5.培训经费投入不足。建筑业实行施工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后,一些企业不能按照工资总额1.5%2.5%的法定比例足额提取职工培训经费,培训经费得不到保证,直接影响了职工培训、特别是一线生产操作人员技能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政府、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三方共同分担培训费用的机制尚未形成,制约了人才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北京落实以人为本,落实可持续发展观,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础上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机遇期,也是首都建设行业加速发展的良好时机。奥运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各类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现代化程度和技术含量不断提高、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这些都迫切要求我们必须加快首都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人才资源作为第一资源的战略作用,依托既有人才推进行业向前有序发展,为首都城市建设提供人力智力支撑。

人才是完成首都建设事业任务的根本保证,这既为建设人才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政府行政管理在法制化的轨道上,必将更加规范、透明,政府行政管理要求的改变,使人才工作出现新格局,首都建设人才工作的发展既有机遇也有挑战。面向未来,只要抓住机遇,走改革创新之路,首都建设人才工作将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

三、“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北京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坚定不移地走人才兴业之路,坚持以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人才制度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人才结构调整为主线,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根据“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建设行业的实际,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建设人才队伍,为首都建设事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和丰富的智力支持。

(二)工作目标

加强建设行业党政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四支队伍建设;基本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建设系统人才工作机制。

1.五年内,市建委公务员95%达到本科以上学历,区县建委公务员9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各级领导干部普遍轮训一遍,政治理论水平和依法执政能力显著提高。

2.五年内,大型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人员95%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3.五年内,重点培养一批国际化的高素质紧缺人才,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建设执业资格体系。各类执业注册人员的数量要从目前的3万多人达到6万人。其中,监理工程师要从目前的7000多人达到1.2万人;造价工程师要从目前的5000多人达到9000人;一级建造师达到2万人;二级建造师达到1.5万人;房地产估价师从目前的2125人达到2700人、房地产经纪人要从目前的780人达到1050人;物业管理师达到6000人。进一步规范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4.五年内,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一线操作人员职业技能岗位培训鉴定总量达15万人次;建筑业技师和高级技师与“十五”期间相比,数量翻一番,达到4000人,高级技师和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的比重分别达到8%20%52%20%

四、“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党政人才能力建设,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管与服务水平

1.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公务员选拔、任用、管理、评价和考核机制。实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干部轮岗交流等制度,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考核体系。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2.营造党政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采取各种激励、选拔和使用等措施,不断吸引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心理素质好的人才充实队伍。在用人制度上,逐步由过去封闭单一的人才吸收培养模式,向开放式、社会化方向转变,积极探索“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才机制,大胆提拔适应环境快、工作能力强的年轻人才。注重通过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发现干部,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青年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环境。

3.构建以职责管理为中心的公务员管理机制。按照市政府对建设行政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结合现代组织管理理念和方法,加强公务员岗位管理和能力建设工作,建立符合建设行政机关实际的任职资格体系和能力评测标准,为人才的录用、使用、考核、培训、晋升、调动等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党政人才的决策水平和施政能力。按照建设部《20062010年建设行政领导干部培训规划》、《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党政人才队伍规划》,结合各类领导干部的特点,改进和完善教育培训内容,强化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加强以提高创新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培训和相关能力的培养。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城市规划、建筑施工、市政建设、建筑材料、房地产开发、风景名胜遗产保护、城镇改造、建筑节能和各项行政法规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加强对中青年干部的培养,通过短期培训、国内外考察、脱产进修、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系统学习、学历教育等形式,提高各级党政人才履行职责的能力。同时实行培训登记制度,把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培训、考核、晋升、使用相结合。

(二)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开发力度,重点培养一批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

1.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力度。以工商培训为重点,推动急需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各类适应性短期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和道德素质,增强其决策、创新、战略开拓、现代化经营管理和依法治企、科技创新、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多样化培训需求的实际出发,采取分层次、分类别的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集中培训和自主培训。重点抓好行业国有大型企业集团经营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3.充分发挥建设行业专家资源优势,定期邀请有关高层领导、行业专家、知名教授讲解宏观政策、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国际化形势、WTO规则、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知识,并通过举办高层研讨会、高级研修班、MBA学习、撰写调研报告等形式,开阔视野,巩固提高。

4.注重在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的过程中扩展企业家的视野,培养企业家职业精神。鼓励企业家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市场竞争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国际化水平。努力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国际化、复合型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

(三)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

1.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加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推动学习型组织的建立。依据《北京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定期编制发布《北京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引导专业技术部门,结合实际需要,确定本部门实施继续教育的内容,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注重在继续教育中,加大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新材料、新设备方面的培训力度。

2.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承担重点工程项目和重大科研项目,在实践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重点研发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惯例、有独创精神、能够熟练运用外语、有丰厚的基础知识、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中青年专家,有效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

3.发挥建设行业自身优势,基本形成适合建设行业发展需要的执业资格制度。建立建设行业执业资格人员诚信行为评价标准,完善执业人员信用档案体系建设,规范执业注册许可行为,加强对执业人员的注册后管理,落实准入、清出制度,提高行业的社会公信程度。严格执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重点做好各类执业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执业注册人员的执业水平。

4.切实加强对建设行业基层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考核与培养。认真贯彻《建设事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关于“研究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认证制度”的要求,在继续开展建设行业关键岗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考试工作的基础上,着手推行基层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职业水平认证制度,切实加强对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考核与培养。

(四)提高一线生产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

1.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企业自有的职业学校,要把培养自有技术骨干作为主要任务。市属各类建设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在一些操作技术复杂、难度大、技术新、质量高的重点工程中开展各种形式的技工技能竞赛,把技能竞赛成绩作为晋升和奖励的依据。企业要注重“建楼育人”,在“青年突击队”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2.建立并严格执行建设行业技术工人登记制度。制定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规划,建立技术工人登记、执行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季报和年报制度,落实市建委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发布的《贯彻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办法》,加强执法检查与惩治,力争一线操作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有半数以上人员持有中级和中级以上职业资格。

3.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本市建筑工地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作业人员持建设部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证书上岗,且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4.强化对一线操作人员的就业准入管理。要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的检查,把持证情况作为工程质量检查和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

5.加强对进京务工人员的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安全质量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建立起配套的建筑劳务培训制度,使劳务人员接受严格的岗前安全和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不断加强对劳务企业管理者的培训,提高劳务队伍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劳务分包企业准入制度和培训责任,劳务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工资总额的1.5%提取教育经费,保证足额合理使用。

(五)建立建设行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促进行业人才合理流动

建立执业人员、专业技术管理从业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劳务人员的信息管理系统及行业人才信息服务与监管体系,完善建设行业专业性人才市场,抓好人才市场供求信息的发布与预警分析,实现市场实时监控、动态管理的目标。初步形成行业人才合理流动,人力资源有效共享的良好局面。

五、落实“十一五”人才规划的措施与保证

(一)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体制

1.坚持党管人才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树立新的人才观,形成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组织人事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有关方面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建立以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主要领导为首,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科技与经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与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企业各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单位的不同责任。

2.定期召开建设行业人才工作会议,部署人才工作, 总结交流经验。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完善人才管理体系和制度

1.行业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才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收集发布信息、监督检查上级决策和相关制度的落实、协调各方面工作等。

2.研究完善人力资源发展机制,吸引、留住、发展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开发完善培训体系,不断提高人才核心专长和技能;在人才评价方面,完善岗位体系,明确岗位职责,为评价工作成果提供准确依据;在人才激励方面,完善公平公正、依托业绩和能力为基础的薪酬体系。

3.建立人才工作责任制,把人才工作作为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人才工作的成效列入区(县)建委及企事业单位工作考核的内容,定期进行考核。

4.研究建立建设系统人才统计制度,完善人才统计指标体系,实行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全面掌握建设人才队伍的基本情况。加快人才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执业人员、从业人员、劳务人员等人才信息管理系统。

5.尽快制定落实专业人员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为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规范北京建筑业、房地产业专业人员执业行为,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专业人员社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社会信用评价是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专业人员守法诚信信息平台,通过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对专业人员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日常奖励决定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决定进行及时整理,并按照各自权限通过监管综合信息系统记录上网,形成基础性诚信信息,对建筑业及房地产业专业人员的社会信用进行评价,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创造诚信得彰、失信必惩的良好人才市场环境,推进建设人才市场诚信建设。

专业人员社会信用评价工作要建立在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监管基础上,以政府启动、市场运作、权威发布、信息共享为基本原则,通过北京建设信息网按社会信用评价程序和措施进行运作。

6.抓好行业人才引进、评估、培训、使用、管理等工作,逐步完善职业资格培训体系,为行业人才特别是技能人才铺设终身教育培训的成长通道。在技能培养、考核评价、岗位使用、竞赛选拔、技术交流、表彰激励、合理流动等方面,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政策措施,形成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三)积极开发行业人才教育资源

1.要充分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作用,积极开发新的教育资源,推动各类学校资源整合和重组,开展现代远程网络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科目指南、大纲教材、培训考核、课时认定、证书登记等方面全部实现网络化,为人才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造条件。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现有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 要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建设,强化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尽快形成一支“双师”型、综合素质高的培训人才队伍。委托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及时编写适应社会发展、企业需要的培训教材或讲义。通过职业教育,提高参培者的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3.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充分发挥企业教委会、科技委员会或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总承包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人员构成、培训、上岗资格审查等负有的监管责任。此外,加强对房地产行业中高级经营管理人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证体系的研究。

(四)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市场

研究制定从严治教、规范管理培训市场的各类措施,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建立和完善行业教育培训行为规范和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培训市场良好秩序,构筑建设行业教育培训机构公平竞争的发展平台。根据实际需求开展行业教育培训机构办学水平评估工作,并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以评估为依据,定期向社会公布办学规范、信誉良好的培训机构。

(五)加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门自身建设

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者必须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针对性的培训,组织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门的人员参加有关培训、考察、研修、交流等活动,全面提高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者的管理水平。

(六)依法落实教育培训经费

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承担相应的职工教育培训费用,企业可按规定列入成本开支。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要保证职工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用于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都应按规定比例安排资金用于职工技术培训。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劳务分包企业准入制度和培训责任,并将教育经费的使用成效列入对主要领导的考核工作中,与劳务企业市场评价和资质考核条件挂钩。

(七)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

1.利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建设行业各类优秀人才,特别是技能人才典型事迹和人才队伍建设先进经验,在行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2.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对为建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和从事人才、建设教育培训的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

1.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代表行业利益、紧密联系企业的优势,积极开展现代企业管理、市场经济理论、WTO规则、工商管理等知识培训,提升行业人才适应市场竞争的能力。

2.行业社团组织立足于自身实际,做好建设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培训管理和创建学习型组织的经验;编制探索建设教育、企业培训特点及规律的学术研究规划和计划,组织研究交流,及时汇总推广研讨成果。同时,为主管部门提供咨询和建议,为会员单位提供良好服务。

(九)加强人才规划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1.本规划批准后,根据规划目标和任务,开展各项配套政策的研究和制订。在目前已经制定的《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党政人才队伍规划》、《北京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善适合北京建设发展需要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管理制度及实施意见,以确保本规划目标的实现。

2.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北京市建设行业“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单位“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确定任务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制定保证措施。

3.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共同增强规划意识,提高维护和执行规划的自觉性,推进规划的实施。

4.建立动态监控机制,加大对建设人才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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